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双方当事人持有常住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户口簿;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结婚证;
4. 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5.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红底或蓝底免冠照片。
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及结婚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户口簿注明的婚姻状况与实际情况须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1、提出申请
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资料
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协议签名
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审查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5、登记发证
对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当事人,予以登记,发放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
昌江区民政局结婚登记处
地址:瓷都大道836号
电话:0798-8334583
珠山区民政局结婚登记处
地址:中山北路277号
电话:0798-8524303
浮梁县民政局结婚登记处
地址:民福路46号
电话:0798-2626348
乐平市民政局结婚登记处
地址:洎阳中路418号
电话:0798-6576713
办理时限
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的当场颁发离婚证。
收费标准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