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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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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学院

英文名:Jingdezhen University 简称:“景院” 所在地:景德镇 院校代码:10894 类型:综合类

省属本科高校
  • 景德镇学院招生简章

景德镇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2020-06-07
学院简介r  景德镇学院坐落在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世界闻名的千年瓷都——江西省景德镇市,是一所多科性全日制公办地方本科院校。其前身为景德镇教育学院,创建于1977年,1993年改制为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升格为景德镇学院。r  学校现有规划用地面积2025亩,一期建设用地1031亩,一期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设有10个教学二级学院,本科招生专业28个。各类在校生9058人,教职工665人,其中专任教师450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166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348人(其中博士32人),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和省级人选、“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国家级艺术大师、省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各类人才80人。拥有纸质图书110.25万册,电子图书166.8万种,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741.85万元。现有实验实训场所202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60个。r  学校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调整专业结构,构建了以教师教育为基础,以陶瓷艺术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构筑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体系。学校现有省级以上学术平台7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精品资源共享及在线开放课程12门。获江西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近五年来,教师承担市级以上科研项目448项,其中国家级项目7项、省级项目346项,发表学术论文1319篇,其中核心期刊216篇,获得专利授权270项,出版专著64部,获得省、市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33项。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获奖935项,在“挑战杯”中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电脑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大赛、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等重要比赛中屡创佳绩,2018年获批教育部第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陶瓷文化”传承基地。r  办学40多年来,学校为社会培养各类人才10万余人,成为景德镇及周边地区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景德镇市中小学中,80%以上的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由学校培养。学校还培养了一大批陶瓷艺术领域的高级人才,其中国家级大师20余名,省级工艺美术大师190余名。r  学校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生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导向,积极策应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弘扬“自强不息、泽土惠民”的校训精神,秉持“知行合一、守正创新”的办学理念,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办学定位,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建设特色鲜明的地方性应用型本科院校。r  学院及专业rr r r 院系r 本科招生专业r r r 序号r 专业名称r 科类r 备注r r r 陶瓷美术与设计艺术学院r 1r 工艺美术r 艺术r  r r r 2r 美术学r 艺术r 师范类r r r 3r 雕塑r 艺术r  r r r 4r 环境设计r 艺术r  r r r 5r 产品设计r 艺术r  r r r 6r 艺术教育r 文史r 师范类r r r 外语系r 7r 商务英语r 文理r  r r r 8r 英语r 文理r 师范类r r r 信息工程系r 9r 应用统计学r 理工r  r r r 10r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r 理工r  r r r 11r 网络工程r 理工r  r r r 经济与管理系r 12r 财务管理r 文理r  r r r 13r 物流管理r 文理r  r r r 14r 电子商务r 文理r  r r r 教育系r 15r 学前教育r 文理r 师范类r r r 16r 小学教育r 文理r 师范类r r r 17r 音乐学r 艺术r 师范类r r r 人文科学系r 18r 酒店管理r 文理r  r r r 19r 文物与博物馆学r 文理r  r r r 20r 汉语言文学r 文史r 师范类r r r 生物与化学工程系r 21r 生物工程r 理工r  r r r 22r 环境科学r 理工r  r r r 23r 风景园林r 文理r  r r r 机械电子工程系r 24r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r 理工r  r r r 25r 汽车服务工程r 理工r  r r r 26r 自动化r 理工r  r r r 政法系r 27r 思想政治教育r 文史r 师范类r r r 体育系r 28r 体育教育r 体育r 师范类r r rrr r r 院系r 专科招生专业r r r 序号r 专业名称r 科类r 备注r r r 陶瓷美术与设计艺术学院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外语系r  r  r  r  r r r 1r 英语教育r 文理r 师范类r r r 信息工程系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经济与管理系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教育系r 2r 学前教育r 文理r 师范类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人文科学系r 3r 语文教育r 文史r 师范类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生物与化学工程系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4r 园林技术r 文理r  r r r 机械电子工程系r 5r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r 理工r  r r r 6r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r 理工r  r r r  r  r  r  r r r 政法系r  r  r  r  r r r 体育系r  r  r  r  r r rr  录取规则r  1、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执行。r  2、学校同意并执行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投档的政策规定、高考加分和同分排序规则。r  3、在规定的录取批次内,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根据生源情况,经生源地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我校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r  4、专业录取依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r  5、除英语类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不作规定。学校非外语类专业公共外语教学均使用英语语种。r  6、实行高考制度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在遵守生源所在地招生录取政策的基础上执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江苏省普通类专业录取按照“先分数后等级”录取。r  7、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专业成绩认可所在省(市、区)的统考(联考)成绩,执行所在省(市、区)划定的专业、文化分数线。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省份,学校按照生源所在省(市、区)投档规则的排序录取并确定考生专业。如生源所在省(市、区)无投档录取规则,进档考生以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名次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总分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文化总分依然相同,则按英语、语文、数学高考成绩依次排序录取。r  8、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按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发布的投档规则录取,学校不再另行出台规则。r  9、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r  10、招生计划数在录取时不设男女生比例。r  收费标准r  按江西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规定的标准收取。r  本科学费: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艺术教育、电子商务、物流管理、财务管理、英语、商务英语、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酒店管理3880元/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自动化、体育教育4350元/学年;应用统计、生物工程、风景园林、环境科学、汽车服务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4120元/学年;汉语言文学、文物与博物馆学、思想政治教育3650元/学年。r  专科学费:园林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3915元/学年;机械制造及自动化3710元/学年;英语教育、学前教育、语文教育3490元/学年。r  住宿费: 4人间1000元/学年.人。r  考生关心的问题r  一、奖、助、贷政策r  (一)奖学金:r  1、国家“三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一档4400元/年.生,二档3300元/年.生,三档2200元/年.生。r  2、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2000元/年.生,二等1000元/年.生,三等600元/年.生。r  (二)助学金r  1、困难补助:专门用于资助困难学生,分三个等次:一等1000元、二等600元、三等400元。r  2、勤工助学:学校在助管、助教、后勤服务和公益性劳动方面设立一定岗位,安排贫困学生勤工助学,240-300元/人.月。r  (三)助学贷款r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录取我校的新生均可凭入学通知书到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在教育局)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事宜,每学年1000-8000元/人。报到时将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交到我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在学工处)即可。r  二、关于专升本r  我院是江西省教育厅批准有专升本招生资格的院校之一,学校专科层次的毕业生可以报考包括本院在内的专升本考试。凡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即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其学籍转入所考取的本科院校。本科阶段的学费按江西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规定的标准收取。r  三、优秀新生奖励r  1、凡江西籍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本科,高考文化总分在本科文化控制线上50分,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减免学费一年。r  2、凡江西籍美术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本科,省专业统考成绩前300名,满足专业志愿,减免学费一年。r  3、凡江西吉安永丰籍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本科,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减免学费一年。r  联系方式r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r  联系电话:0798-8336008、8334044 (传真)、7210096、7210098r  学校网址:http://www.jdzu.edu.cn/r  微信公众号:jyzs6008r  邮 箱:jcc_zjc6008@163.comr  学校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大道3号r  邮政编码:333000r详情
景德镇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4-30
 景德镇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各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景德镇学院(教育部国标代码10894)      办学类型:全日制综合性本科院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办学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第三条  学校2019年面向全国29个省(市、区)招收全日制本、专科生。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院长、纪检监察审计室、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工处及各院系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第五条 学校设有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招生计划第六条  制定招生计划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规模,并根据办学条件、学科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第七条  招生计划的公布。各省(市、区)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所有计划均向社会公布,学校不作预留。第八条 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生源地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后,学校可对跨省计划内的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我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和生源省招委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十条  鼓励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满足第一志愿考生专业。 第十一条  在规定的录取批次内,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根据生源情况,经生源地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我校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依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除英语类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不作规定。学校非外语类专业公共外语教学均使用英语语种。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专业成绩认可所在省(市、区)的统考(联考)成绩,录取原则以执行生源所在省(市、区)的相关政策为先。如生源所在省(市、区)艺术类专业无具体录取规则,我校按照进档考生以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名次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成绩排序名次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专业成绩认可所在省(市、区)的统考(联考)成绩,录取原则以执行生源所在省(市、区)的相关政策为先。如生源所在省(市、区)无具体录取规则,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名次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对符合各省(市、区)优惠加分政策的,在录取时予以认可。 第十七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招生计划数在录取时不设男女生比例。 第五章 奖、助、贷政策 第十九条  奖学金的设置1、国家“三金”:每年国家根据我校人数设立一定比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4000元/年.生,二等3000元/年.生,三等2000元/年.生)。    2、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三个等级奖:300-1000元/人.学期,获奖比例占班级人数的15%.  第二十条  助学金的设置1、困难补助: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及自下而上评审的原则,学校安排专门经费用于资助困难学生,分三个等次:一等1000元、二等600元、三等400元。2、勤工助学:学校拨出专项经费,在助管、助教、后勤服务和公益性劳动方面设立一定岗位,安排贫困学生勤工助学,150-200元/人.月。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凭入学通知书到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事宜,每学年1000-8000元/人 。 第六章 其他第二十一条  本科毕业生将颁发景德镇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专科毕业生将颁发景德镇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江西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及地址1、招生就业处电话:0798-8336008、8334044(传真)、7210096、72100982、学校网址:http://www.jdzu.jx.cn3、手机微网:http://msite.eol.cn/1562/index.shtml4、微信公众号:jyzs6008(景院招生就业)5、邮箱:jcc_zjc6008@163.com6、学校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红塔路7、邮政编码:333000 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为准。如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出台新的政策,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最新政策为准。    详情
景德镇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2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各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开展招生相关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一)学校全称:景德镇学院   教育部国标代码10894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综合性本科院校(三)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四)办学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五)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副校长、纪委办公室、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工处及各二级学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第六条 学校设有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招生计划第七条  制定招生计划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规模,并根据办学条件、学科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第八条  招生计划的公布。各省(市、区)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所有计划均向社会公布,学校不作预留。第九条 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生源地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后,学校可对跨省计划内的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同意并执行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投档的政策规定、高考加分和同分排序规则。 第十二条  在规定的录取批次内,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根据生源情况,经生源地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我校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依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除英语类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不作规定。学校非外语类专业公共外语教学均使用英语语种。 第十五条  实行高考制度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在遵守生源所在地招生录取政策的基础上执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江苏省普通类专业录取按照“先分数后等级”录取。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专业成绩认可所在省(市、区)的统考(联考)成绩,执行所在省(市、区)划定的专业、文化分数线。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省份,学校按照生源所在省(市、区)投档规则的排序录取并确定考生专业。如生源所在省(市、区)无投档录取规则,进档考生以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名次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总分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文化总分依然相同,则按英语、语文、数学高考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按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发布的投档规则录取,学校不再另行出台规则。 第十八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九条  招生计划数在录取时不设男女生比例。 第五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景德镇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贷措施 第二十二条学校对学生的各项收费严格按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等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住宿费:1000元/年·人,本科各专业学费:4350元/年的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自动化、体育教育4120元/年的专业:汽车服务工程、生物工程、风景园林、应用统计学、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环境科学3650元/年的专业:汉语言文学、文物与博物馆学、思想政治教育3880元/年的专业:英语、商务英语、物流管理、财务管理、电子商务、艺术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酒店管理8000元/年的专业:美术学、工艺美术、环境设计、雕塑、产品设计、音乐学专科各专业学费:3915元/年的专业:园林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3710元/年的专业: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490元/年的专业:语文教育、英语教育、学前教育第二十三条 学校积极落实国家奖助贷政策。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学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俭学为辅。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及地址1、招生就业处电话:0798-8336008、8334044(传真)、7210096、72100982、学校网址:http://www.jdzu.edu.cn3、手机微网:http://msite.eol.cn/1562/index.shtml4、微信公众号:jyzs6008(景院招生就业)5、邮箱:jcc_zjc6008@163.com6、学校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大道3号7、邮政编码:333000 第二十五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为准。如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出台新的政策,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最新政策为准。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景德镇学院招生就业处。   详情
景德镇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4-0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各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景德镇学院(教育部国标代码10894)      办学类型:全日制综合性本科院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办学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第三条  学校2017年面向全国26个省(市、区)招收全日制本、专科生。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院长、纪检监察审计室、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工处及各院系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第五条 学校设有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六条  制定招生计划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规模,并根据办学条件、学科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第七条  招生计划的公布。各省(市、区)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所有计划均向社会公布,学校不作预留。第八条 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生源地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后,学校可对跨省计划内的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我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和生源省招委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十条  鼓励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考生专业。 第十一条  在规定的录取批次内,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根据生源情况,经生源地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我校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依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除英语类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不作规定。学校非外语类专业公共外语教学均使用英语语种。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专业成绩认可所在省(市、区)的统考(联考)成绩,录取原则以执行生源所在省(市、区)的相关政策为先。如生源所在省(市、区)艺术类专业无具体录取规则,我校按照本科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名次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成绩排序名次择优录取;专科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排序名次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专业成绩认可所在省(市、区)的统考(联考)成绩,录取原则以执行生源所在省(市、区)的相关政策为先。如生源所在省(市、区)无具体录取规则,专科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排序名次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对符合各省(市、区)优惠加分政策的,在录取时予以认可。 第十七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招生计划数在录取时不设男女生比例。 第五章 奖、助、贷政策 第十九条  奖学金的设置1、国家“三金”:每年国家根据我校人数设立一定比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4000元/年.生,二等3000元/年.生,三等2000元/年.生)。   2、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三个等级奖:300-1000元/人.学期,获奖比例占班级人数的20%.3、困难补助: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及自下而上评审的原则,学校安排专门经费用于资助困难学生,分三个等次:一等1000元、二等600元、三等400元。 第二十条  助学金的设置1、勤工助学:学校拨出专项经费,在助管、助教、后勤服务和公益性劳动方面设立一定岗位,安排贫困学生勤工助学,150-200元/人.月。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凭入学通知书到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事宜,每学年1000-8000元/人 。 第六章 其他第二十一条  本科毕业生将颁发景德镇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专科毕业生将颁发景德镇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江西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及地址1、招生就业处电话:0798-8336008、8334044(传真)2、学校网址:http://www.jdzu.jx.cn3、手机微网:http://msite.eol.cn/1562/index.shtml4、微信公众号:jyzs6008(景院招生)5、邮箱:jcc_zjc6008@163.com6、学校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瓷都大道838号7、邮政编码:333000 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为准。如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出台新的政策,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最新政策为准。 详情
景德镇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4-17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各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景德镇学院(教育部国标代码10894)      办学类型:全日制综合性本科院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办学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第三条  学校2018年面向全国28个省(市、区)招收全日制本、专科生。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院长、纪检监察审计室、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工处及各院系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第五条 学校设有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六条  制定招生计划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规模,并根据办学条件、学科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第七条  招生计划的公布。各省(市、区)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所有计划均向社会公布,学校不作预留。第八条 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生源地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后,学校可对跨省计划内的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我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和生源省招委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十条  鼓励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考生专业。 第十一条  在规定的录取批次内,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根据生源情况,经生源地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我校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依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除英语类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不作规定。学校非外语类专业公共外语教学均使用英语语种。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专业成绩认可所在省(市、区)的统考(联考)成绩,录取原则以执行生源所在省(市、区)的相关政策为先。如生源所在省(市、区)艺术类专业无具体录取规则,我校按照本科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名次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成绩排序名次择优录取;专科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排序名次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专业成绩认可所在省(市、区)的统考(联考)成绩,录取原则以执行生源所在省(市、区)的相关政策为先。如生源所在省(市、区)无具体录取规则,专科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排序名次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对符合各省(市、区)优惠加分政策的,在录取时予以认可。 第十七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招生计划数在录取时不设男女生比例。 第五章 奖、助、贷政策 第十九条  奖学金的设置1、国家“三金”:每年国家根据我校人数设立一定比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4000元/年.生,二等3000元/年.生,三等2000元/年.生)。    2、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三个等级奖:300-1000元/人.学期,获奖比例占班级人数的15%. 3、困难补助: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及自下而上评审的原则,学校安排专门经费用于资助困难学生,分三个等次:一等1000元、二等600元、三等400元。 第二十条  助学金的设置 1、勤工助学:学校拨出专项经费,在助管、助教、后勤服务和公益性劳动方面设立一定岗位,安排贫困学生勤工助学,150-200元/人.月。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凭入学通知书到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事宜,每学年1000-8000元/人 。 第六章 其他第二十一条  本科毕业生将颁发景德镇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专科毕业生将颁发景德镇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江西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及地址1、招生就业处电话:0798-8336008、8334044(传真)2、学校网址:http://www.jdzu.jx.cn3、手机微网:http://msite.eol.cn/1562/index.shtml4、微信公众号:jyzs6008(景院招生就业)5、邮箱:jcc_zjc6008@163.com6、学校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瓷都大道838号7、邮政编码:333000 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为准。如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出台新的政策,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最新政策为准。 详情
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08年招生章程2008-04-23
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10894办学层次:专 科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证书种类: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江西省教育厅统一核发的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学历文凭。办学性质:普通高等学校、公办、全日制学校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瓷都大道838号(校本部)邮政编码:333000录 取 规 则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本着依法治招的精神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招委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具体规则如下:一、凡报考我校英语、体育、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招办高考英语口试,体育、艺术专业加试,其口试、加试成绩需达到(专科)合格标准。并执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办组织的上述专业考试录取的相关规定。二、本着尊重考生个人志愿,鼓励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原则,根据生源情况,在进行专业计划调整时,对进档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三、非第一志愿报读我校的考生,其分数达到我校录取线,在未完成计划的情况下,按上线投档考生平等对待,不设志愿分数级差。四、对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加分手续齐备,最终分数达到我校相关专业录取线,与上线投档考生平等对待。五、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六、高考应试语种不限。但我校各专业外语授课语种主要为英语。七、招生计划数在录取时不设男女生比例。二00八年新生财务收费标准 单位:元/每生序号专业类别学费住宿费标准一标准二标准三标准四1文史类310010008006005002经、管、法、外330010008006005003理工类一类35001000800600500二类370010008006005004体育类370010008006005005艺术类800010008006005006艺术设计(本科)92001000800600 5007生物科学(本科)40251000800600500 注:艺术类考生凡被我校录取,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一次性交清当年学费的,减免当年学费1000元。关于经济资助问题 师范类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三个等级奖200-600元/人.年,获奖比例占班级人数的25%。 非师范类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三个等级奖300-800元/人.年,获奖比例占班级人数的25%。 师范类专业奖学金: 本、专科学生每生每月分别发75元/30元。 企业奖学金:每年分别奖励品学兼优及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若干名(每人奖金1000/3000元/5000元)。 困难补助: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及自下而上评审的原则,学校安排专门经费用于资助困难学生,分五个等次:特等800元、一等600元、二等500元、三等400元、四等300元。 学费减免:学费减免分为全免、半免、三分之一免、四分之一免四个等级。艺术类学生,每年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交清当年学费的,减免当年学费1000元。 勤工助学:学校拨出专项经费,在助管、助教、后勤服务和公益性劳动方面设立一定岗位,安排贫困学生勤工助学,120-200元/人.月。 国家助学贷款:我校从2005年起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每年按一定比例由承办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助学贷款,并由市财政负责全额贴息,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办理学生助学贷款相关事宜。 新生奖励:凡我校录取的省内外困难新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具有县(市、区)级政府出具的特困证明(需村、乡、县三级民政办意见并具印的特困证明方为有效),奖励标准化床上用品一套。 毕业生就业问题 学校成立了“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配有专职工作人员。为了拓宽就业渠道,先后与广东、福建等沿海城市和北京、上海、江浙等经济发达地区的一些中介机构、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联系,签订了就业安置协议,基本形成了与我校专业相对应的就业网络。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率稳步提高。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工作处联系电话:0798-8336008、8674044、8334044(传真)学校网址:http://www.jcc.jx.cn邮 箱:jcc_zjc6008@163.com详情
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09年招生章程2009-05-14
学校全称: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10894办学层次:专 科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证书种类: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江西省教育厅统一核发的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学历文凭。办学性质:隶属江西省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公办、全日制学校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瓷都大道838号(校本部)邮政编码:333000?录 取 规 则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本着依法治招的精神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招委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具体规则如下:一、凡报考我校英语、体育、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招办高考英语口试,体育、艺术专业加试,其口试、加试成绩需达到(专科)合格标准。并执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办对上述专业录取的相关规定。二、本着尊重考生个人志愿,鼓励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原则,根据生源情况,在进行专业计划调整时,对进档考生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三、在规定的录取批次内,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一志愿录不满额时,依次录取第二志愿,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不设志愿分数级差。四、专业录取依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五、对符合各省(市、自治区)的优惠加分政策,在录取时予以认可。六、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七、高考应试语种不限。但我校各专业外语授课语种主要为英语。八、招生计划数在录取时不设男女生比例。二00九年新生财务收费标准?单位:元/每生序号专业类别学费住 宿 费标准一标准二标准三标准四1文史类310010008006005002经、管、法、外330010008006005003理工类一类35001000800600500二类370010008006005004体育类370010008006005005艺术类800010008006005006艺术设计(本科)920010008006005007汉语言文学(本科)35651000800600500注:艺术类考生凡被我校录取,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一次性交清当年学费的,减免当年学费1000元。?关于经济资助问题 师范类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三个等级奖200-600元~生.年,获奖比例占班级人数的25%。 非师范类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三个等级奖300-800元~生.年,获奖比例占班级人数的25%。 师范类专业奖学金:? 本、专科学生每生每月分别发75元和30元。 企业奖学金:每年分别奖励品学兼优及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若干名(每人奖金1000/3000元/5000元)。 ?困难补助: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及自下而上评审的原则,学校安排专门经费用于资助困难学生,分五个等次:特等800元、一等600元、二等500元、三等400元、四等300元。 学费减免:学费减免分为全免、半免、三分之一免、四分之一免四个等级。艺术类学生,每年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交清当年学费的,减免当年学费1000元。 勤工助学:学校拨出专项经费,在助管、助教、后勤服务和公益性劳动方面设立一定岗位,安排贫困学生勤工助学,120-200元/人.月。 国家助学贷款:我校从2005年起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每年按一定比例由承办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助学贷款,并由市财政负责全额贴息,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办理学生助学贷款相关事宜。 新生奖励:凡我校录取的省内外困难新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具有县(市、区)级政府出具的特困证明(需村、乡、县三级民政办意见并具印的特困证明方为有效),奖励标准化床上用品一套。 专升本问题? 我校是江西省教育厅确定的有专升本资格的院校之一。从2000年开始,学校每年均有一批优秀专科生升入本科学习。凡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即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其学籍转入所考取的本科院校。本科阶段的学费按江西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规定的标准收取。 毕业生就业问题? 学校成立了“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配有专职工作人员。为了拓宽就业渠道,先后与广东、福建等沿海城市和北京、上海、江浙等经济发达地区的一些中介机构、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联系,签订了就业安置协议,基本形成了与我校专业相对应的就业网络。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率稳步提高。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工作处联系电话:0798-8336008、8674044、8334044(传真)学校网址:http://www.jcc.jx.cn 邮 箱:jcc_zjc6008@163.com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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